“双代会”小常识

来源: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工会

时间: 2022-03-30 09:52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简称“双代会”)将于49日召开。本次会议将听取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学校工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新一届“双代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征集情况报告、听取并审议学校财务工作报告(含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听取并审议2021-2022年新增(修订)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规章制度,还将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及经费审查委员会。为帮助广大教职工全面了解“双代会”,增强主人翁意识,校工会特先向大家介绍一些“双代会”的基本常识。

一、什么是“双代会”?

细读“双代会”的全称,您会发现它包含两个会议:

教职工代表大会(教代会)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代会)

二、这两个会议有什么联系?为何会放在一起?

教代会:聚焦学校工作

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第32号令)等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它的主要职权包括听取学校重大改革、年度工作等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规章制度;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等。它主要聚焦于学校工作。

工代会:聚焦工会事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规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主要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包括审议和通过工会工作报告、工会财务工作报告、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等。它主要聚焦于工会内部事务。

两会合一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中规定,“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分别举行,也可以结合举行”。鉴于学校大多数教职工都是工会会员,许多教职工代表同时也是会员代表,因此,许多高校一般将两会结合召开,形成了“双代会”。

三、谁来参加“双代会”?

“双代会”参加人员主要分为两类:

“双代会”正式代表

列席代表、嘉宾

1.“双代会”正式代表

“双代会”首先要选举产生参加会议的正式代表。根据相关文件,代表总数根据学校教职工和会员的规模乘以相应的比例来确定。“双代会”代表通过各基层单位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双代会”代表可以连选连任,在“双代会”会议上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我校本届“双代会”正式代表选举工作于202112月正式启动,共选举产生“双代会”代表116名,涵盖党政机关、教辅、二级学院等各部门以及教学科研、党政工勤技能等各类岗位。

2.“双代会”列席代表、嘉宾

“双代会”正式代表外,为了更广泛地听取教职工意见,“双代会”还将邀请列席代表和嘉宾参会。列席代表和嘉宾不是“双代会”正式代表,在“双代会”上不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四、“双代会”召开的组织规则是怎样的?

“双代会”每3或5年为一届,期满应进行换届选举,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学校工会或1/3以上“双代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双代会”。

与会代表超过代表总数2/3,大会方为有效。会上的选举和表决,须经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五、“双代会”有哪些职权?

教代会的职权有: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代表提案、代表巡视等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工代会的职权有:

(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学校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四)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五)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六、“双代会”正式会议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双代会”正式会议一般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校长作学校工作报告;

(二)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作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三)校工会负责人作工会、教代会工作报告;

(四)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作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五)其他有关负责人作专项工作报告;

(六)代表团就会议报告、议案进行讨论、审议,对大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草案进行讨论酝酿并向主席团(校工会)汇报,主席团(校工会)根据各代表团的意见,安排对大会决议、决定草案进行修改,并向大会作出说明;

(七)根据需要,安排教职工代表在大会发言;

(八)根据会议议程安排,进行大会相关决议、决定的表决和相关选举工作,并宣布选举或表决结果。

根据校党委的部署及大会召开的实际情况,可以对上述会议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双代会”代表如何产生?任期多长?须符合什么条件?

“双代会”代表的选举,可由学校工会组织实施。学校工会提出代表选举方案,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将代表名额以书面形式下达到各选举单位。“双代会”代表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以二级工会为单位选举产生;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或5年,可连选连任。选举时,先产生候选人,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选举会议需有全体教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教职工半数才能当选。代表选出后,由部门工会负责将选举结果,写成书面报告,连同选举的原始材料(如选举票等),送学校工会转组织组审核。

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在职在编会员身份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双代会”代表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热心为教职工办事,公正公道,作风正派。

“双代会”代表有何权利与义务?

“双代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双代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双代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就学校工作及涉及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向学校领导和学校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双代会”代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积极参加“双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双代会”决议,完成“双代会”交办的任务;

(三)办事公正,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双代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九、“双代会”在闭会期间的职权如何履行?

答:“双代会”闭会期间,对涉及学校重大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与教职工利益关系重大的问题,应临时召开“双代会”进行讨论、审议,并就修改内容进行表决,同时作出相应决议、决定。属于“双代会”职权范围的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可召开相关的联席会议协商处理,有关决议、决定提请下次“双代会”确认。

结语

目前,“双代会”各项筹备工作正在紧张地进行当中,我们将以精心的筹备确保本次“双代会”胜利召开!

校工会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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